這真像偵探故事一樣.
昨天,我在整理我的咭片盒時,發現一張是失散了多年好友Patrick的名片.那是我們最後一次在港見面時,他給我的.但那只是他的工作名片,沒有其他聯絡的方法,時為電郵還是未發達的年代,一切都靠一紙一筆.
但今時唔同往日,我於是發揮我人肉搜尋器的本色,不用半小時,我便把他的工作電郵找到.而且,越找我越有信心,我找到的,真是 Patrick.結果,在放工之前,收到他的回電,令我很興奮,為自己的努力而驕傲.真是要讚一下自己的能力.
晚上,Patrick 來電,雖然一隔十年,但閒談了半小時,就一如當年做同學仔時,淺談輕笑. Partick 言談,還是那麼”淡定”,雖然是十年的光景,他都輕重緩急有序的道來.相比之下,我就明顯還是急躁如常.唉..這就是修練.
找回 May, 找回 Patrick ,下一步,我要找回 Simon.我中學時最要好的朋友,80年一別之後,真是煙歿於人間.我最後知道他在加拿大的 Winnipeg,但相信,只要他如 Andy Warhol 說的現代人一樣,有一分鐘的成名,那都應會在網上留下足跡.
朋友,一個也不能少.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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