星期五, 9月 02, 2005

人神共憤

七歲的小孩被人削骨斬手,的確是令人氣憤.

但全城同在喊打兇手,特首咬牙切齒,一字一字的吐出:人神共憤,為這人間悲劇定調.

聽說,兇手貌似二十多歲;聽說,小朋友的生父,生母,及繼母都未過三十;聽說,照顧小朋友的是一位六十多歲的婆婆;聽說,他們住在一個老化的社區;聽說,有慈善團體大發慈悲,把握時機,為小朋友籌得五十萬.

但誰教育這班年未過三十的人,做出這樣人神共憤的事?
或許這樣問,為什麼我們的社會教育出能夠對一個七歲的小孩手起刀落的殺手?
誰令我們這個社會製造兩對不懂負責任的父母?
那個高官,決定建造這樣沒有社區支援的居住環境?
我們為何沒有打開心門,關心對面把門關上的婆婆?
誰出手阻礙,增加對窮困社群多一點長期的支援?
誰唯唯諾諾,任由商家決定褔利的走向?
那些過去三十年,手握決定大權的人,去了那裡?他們做了什麼?沒做什麼,令小朋友右手被斬至見骨?
我們這群看熱鬧的維園阿伯/嬸,在評人家事之外,過去三十年我們爭取過什麼?愛惜過什麼,令就在旁邊的人沉淪下去?

那些把事情定調的操盤者,不要只顧尋找兇手,你們更應感到慚愧.
刀手被拘捕了,但兇手仍然在逃,其中有你有我.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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